消費者大利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預計1個月後,5月中旬上路,舉凡消費者網路購物完成下單流程,業者也回覆收到訂單、願出貨,不論標錯何種價,業者都必須買單。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網路常發生標錯價的購買糾紛,目前全球已朝向以上作為邁進,台灣不例外,也要跟進,經濟部於是研提「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修正草案」,今天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

他強調,簡單來說,只要消費者完成下單流程,確定要買什麼商品、多少件,以及總額多少,而業者的網路機制也完成回覆,告知消費者收到總額多少的商品訂單,包含商品內容與價位,則業者就必須買單;網路機制內部若發生疏失,也一樣要由業者買單。

陳星宏說明,一旦審議通過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修正草案」於5月中旬左右公告施行,則各家業者必須依上述精神研訂「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以上修正內容。

他說,業者若不執行,又限期不改正,將依去年6月下旬修正通過的「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一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罰過一次,再不改正,則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按次罰至改正為止;藉此促使業者遵守今天修正通過的內容精神。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大昌期貨 營業員 雅婷 全省開戶

期權低價優惠專案 不限口數

【點此洽詢低價期貨/選擇權手續費!!!】

期貨手續費選擇權手續費當沖手續費大台手續費小台手續費  大昌期貨營業員期貨開戶選擇權開戶選擇權價差選擇權保證金停損單智慧下單移動停損單股票期貨手續費電子期貨手續費金融期貨手續費大昌期貨

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員:林雅婷

委任證券商: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連絡電話:2960-1066

分機電話:(02)2960-1066轉827

專線:(02)2968-6189

手機:0920-511862

Line:yaci0221

信箱:yaci0221@gmail.com

部落格:http://yaci0221.pixnet.net/blog

立即洽詢期貨手續費:http://0rz.tw/ybhaX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東門街30-2號9樓之2

期貨商許可證照字號:100年金管期總字第004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大昌期貨 雅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